今年7月份,我剛好畢業一年;從學校畢業,總帶著份幻想,相信任何事情都是彩色的,但當自己開始工作,才發現,彩色中,也有黑白色!
我開始嘗試著做家教,因為家教于我來講,并不是一份工作,而是一份有責任感,并能讓自己快樂的事情!大學讀了4年,其中有三年在做家教,遇到過不同的小孩子,得用不同性格的自己去對待,并讓他們感覺到上課是一種快樂并愿意接受的事情!我是很愛小朋友的,可能和自己的家庭有關系;我并不只是把他們當成學生來看,而且當弟弟妹妹一樣對待,我想這也可能是家長喜歡我的原因;
家長有時候不能讓孩子聽話,很大部分原因是因為愛,父母子女之愛,會多了會份寵溺或自由;這樣會小朋友與家長之間的關系變得無拘無束,不聽話也可以得到他們的原諒!但家里多了個我,就不同了,我跟孩子的關系不一樣,孩子多少對老師這一個詞是有敬畏的,我喜歡老師的角色,它賦予我更多的責任與耐心;我借著老師這一個詞的威嚴,讓孩子信任并尊重我,然后帶著他們一起去接受、去主動的學習!
父母和家教老師是扮演不同的角色,但目的是一樣的,為孩子好!
因為喜歡孩子,所以能和孩子進行溝通,能讓孩子暢所欲言,能讓孩子喜歡和你一起玩、和你聊天,我想我同時也成為了她的朋友!這樣很好!
大學三年的家教,沒有一份讓我不開心!也許最開始,需要磨合與溝通,會有些 小小的困難,但我相信我自己能搞定,因為,我是從心中在愛著這些我要教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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