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認為:教師的語言是作用于受教育者心靈不可替代的工具。教學的藝術首先是打動人心的談話的藝術。親切溫和的語言,可以使學生回味無窮;老師幽默詼諧風趣的語言,給學生帶來意想不到的樂趣;老師果斷奔放的語言,給學生以激情;老師溫柔細膩的語言,使學生內心充滿純真的幻想。音樂是藝術表現的一種形式,它和其他藝術形式特別是文學有著不解之緣。精妙的語言導入是引人入勝的引子,不僅可以使學生明確教學內容和教學目的,還可以引導其更快地進入音樂作品的特定情境中,牢牢吸引他們的注意力,使之產生新奇感,起到激發興趣的作用。
音樂作為一種藝術語言,學生對其理解能力不是與生俱來的,在鋼琴課上教師有責任把藝術語言以導語或者解說等形式轉換為文學語言,讓學生在正確思想的引導下有充分的想象空間,力圖準確地表達作曲家的創作意圖。教師在講解樂曲和示范演奏時,要做到音色優美,通過訓練、調節,不斷變化自己的音色、音質與音量,使語言發音像旋律一樣流暢,像音樂聲一樣動聽,從而加深學生對教學內容的印象,還可以烘托出音樂藝術的美,使學生終身受益。譬如,我在為一個女學生講解《湖上天鵝》這首樂曲時,不僅通過自己的語言聲調變化使學生在短短的半小時課時內較快掌握了中強、中弱、弱、很弱等不同音色的區別,還通過形象化的情境描繪(遠處的天鵝,眼前的天鵝,天鵝游走了,歌聲消失了,使學生進一步加深了對不同音樂色彩的認識。要上好鋼琴課,音樂教師除了要運用盡善盡美的文學語言,還應有恰到好處的形體語言,即在教學過程中要有適當的肢體動作以及豐富的眼神、口型和面部表情。肢體語言不僅可幫助教師表情達意,還可使教師利用學生對肢體語言的反饋信息更迅速地掌握學生對新知識點的接受效果。例如,在教學生彈《搖籃曲》時,我就通過輕輕地搖曳學生的肩部等動作,再輔以相關的詞語描繪,就能使學生很快地隨我一起進入夜深人靜的氛圍之中,并在輕輕的哼唱中準確地掌握了搖籃曲的節奏與風格特色。俗話說,眼睛是心靈的窗口,利用眼神與學生交流,是鋼琴教師應該具備的一項本領。由于教師在鋼琴教學課堂上是與學生并列而坐合理調控眼睛的視線顯得極為重要,這樣會使學生感到老師在用眼睛對我們說話。眼神的積極作用可涉及鋼琴教學課堂的各個環節,譬如提出某個問題讓學生給予回答時,不論答得對與否,都應給以贊許或鼓勵的目光,以激發起學生的自信心。當琴聲響起時,或歡喜,憂郁,或激昂,或悲憤,教師的眼神能對引導學生初步認識作品起到一種輔助作用。
總而言之,鋼琴課堂的教學語言藝術應該是生動、形象、變化多端并富有感染力。教師的語言應精辟凝練,音樂作品中所蘊涵的藝術形象活靈活現地展現出來,使學生能真正地融入音樂中,接受藝術的感染和熏陶,提高學生的音樂欣賞能力,從而達到美育教學的真正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