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直觀的教學方法
由于兒童,尤其是學齡前兒童主要是以直觀表象的形式來認識外界事物,這種直觀形象的思維使兒童的思維主要是憑借事物的具體形象和表象,憑借具體的形象的聯想來進行的,而不是對事物的內在本質和關系的理解,即憑借概念、判斷和推理來認識事物。因此,在兒童實際的學習中,應盡量將那些概念知識比喻成他們生活中的熟悉的實物,進行一種形象的類比,這樣有助于兒童的理解。當兒童是通過生活中他們知道的,甚至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實物來學習理解那些概念時,他們的學習興趣會大大增強。例如,有一個四歲的兒童,當我在教他拍號及各種音符的時值時,由于年紀小,他對數的概念的掌握和數的計算還有些模糊,尤其是當我說到“一倍”、“一半”、“四分之一”這些數量詞時,他就很難理解我的意思。于是,我制作了一個小教具:用硬紙板按音符時值的長度比例剪出小紙片,并在上邊畫上音符及與之對應的名稱。在另一塊紙板標出2/4、3/4、4/4拍,并同樣按上邊長度比例分別挖出空白各三小節。當那孩子見到了這個類似拼圖的教具時,頓時興奮起來,饒有趣味的擺弄起來。通過自己對那些紙片長度的比較,他很快就能告訴我一個二分音符時值有兩個四分音符時值那么長,而兩個二分音符的時值才等于一個全音符的時值;同樣在自己的實際操作下了解在2/4、3/4、4/4拍一小節空白處分別能放下2、3、4個四分音符,這時我再加以指導,他很快的就理解了拍號及其各音符時值的關系,并還在各拍子的小節中,嘗試不同音符的組合,這種游戲拼圖般的練習不但充滿趣味,更可以加深對所學知識的掌握。由此可見把抽象的概念轉化為實物概念,并對那些概念用直觀形象不斷的支持和強化,兒童易于理解并產生興趣,從而達到良好的教學效果。
豐富多采的示范演奏
教師的示范演奏,對于兒童學琴有著及其重用的啟發引導作用。事實證明,兒童親身觀摩要比聽音響資料效果更好,理解領會得比教師單單用口訴要好,也感興趣得多。對于給學生所學內容,不但要熟練地范奏全曲外,還要著重對其重點及難點進行示范,把“用琴說話”、“用琴授課”的方式貫穿與教學中。對于一首曲子的音樂情感和內涵,有時可能用很多口舌去跟兒童解釋,他們也還是“一頭霧水”,不知所云;可如果教師用琴聲把自己對音樂的理解加以描繪、表達出來,再加上少許的注釋,兒童常常能很快領會老師的意圖和曲子所表現的內容,這樣的授課方式不僅生動、有趣,而且也能讓琴童更好的理解感悟音樂。除了要示范教學內容外,還要多演奏一些通俗好聽的樂曲和兒童喜歡的歌曲等,以培養兒童的興趣及音樂素質。有一個學生,由于我常常彈一些輕快活潑的兒歌給他聽,一次他很興奮地唱起了他剛剛在音樂課學會的童謠,并問我自己能彈嗎,我鼓勵他說當然可以。我把那首童謠的曲調抄寫下來,并配上簡單的伴奏織體,教給他彈,他很高興。可見,從他聽我彈奏,到自己想彈并努力地去實現這一過程,不但鍛煉了意志,并大大增強了用鋼琴彈奏音樂,表現音樂的熱情。由此可見,教師多示范、演奏,用琴說話”,這種視覺和聽覺的綜合作用使得所教的音樂“形象化”、“簡單化”,從而提高教學質量、增強兒童的學習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