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考之禍必考籃球
北京2009年中考體育方案,終于在反復討論研究后出臺:中考體育總分仍為30分,并將首次實現全市統一考試項目、統一成績評定標準、統一考試規程和統一考試時間的“四統一”。在考試項目上,區縣隨機選擇項目被取消,籃球運球往返成為全市學生的必考項目。
俺看后,心中不由一怔:必考籃球畢竟有強有弱罷了,如果要求必考游泳,還不鬧出人命?
有報道稱,這樣的做法被冠以“實行全市統一標準更有利于考試公平,保證考試成績真實?!钡拿烂?/P>
細想一下,這種一刀切的做法經不起推敲。輕說是對學生的不負責任,重則是嚴重背離中央提出的陽光體育運動精神??磥?,北京中學體育完全是圍著“應試教育”指揮棒打轉轉,都是追求考試惹得禍……
體育運動不是體育競技,體育考試不是競技比賽,更不是運動員選拔!這一點,在很多人的認識和做法中,十分混淆……
長期以來,受傳統教學的影響,體育課堂教學形成了“講解——示范——分組練習——巡回指導——終結評價”的模式,這一模式最大的弊病就在于以教師的教為中心,而忽視了學生學習的主動性,這一做法與素質教育所強調的把學生作為教育的主體是相違背的。這是許多中學生不愿上體育的根結所在!
試想:我們的體育課,把訓練改變為各項運動游戲和體育明星與孩子們互動激勵;我們的體育中考,變為學生們任意選擇跑、跳、投和各類體育運動以及踢毽、抖空竹等體育健身項目,將會是什么情形?相信絕大多數中學生都會喜歡的,他(她)們也就不怕體育考試了!
其實,上中學的孩子發育有遲有緩,體育運動愛好情形各異,必考籃球,也未必能實現考試公平。
據說,忽然火爆的籃球輔導,連輔導老師都累的病倒,這種情況很值得我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