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理):強調基礎知識的考查
點評:西安高新第一中學 夏炎
(一)命題變化
2008年數學(理)《考綱》與去年相比,作了局部調整。在三角函數中,由“理解任意角的概念”調整為“了解任意角的概念”;對9(b)直線、平面、簡單幾何體中由“掌握平面的基本性質”調整為“理解平面的基本性質”。考綱對數學知識的要求分為三個層次:“了解、理解和掌握,靈活和綜合應用”,并對這三個層次作了詳細的解釋,大綱中所列知識點大部分是要求“理解和掌握”,只在三處提到了“熟練應用”,由此可見,《考綱》強調了基礎知識的考查。
《考綱》不僅強調對基礎知識的考查,還要全面突出重點,對支撐學科知識體系的重點內容要占有較大的比例,構成數學試卷的主體,同時強調“在知識的交匯點處命題”,考查數學知識達到必要的深度。在對考試內容的具體要求中:函數、數列、三角函數、平面向量、不等式、立體幾何、解析幾何、概率和統計、導數是支撐數學學科知識體系的重點內容。
《考綱》對“創新意識”的考查,會在命題的背景中有所體現,而在新背景下如何建構數學模型值得關注。
(二)二輪復習建議
夏炎提醒,在備考沖刺階段,《考綱》對考生的指導意義更加明顯。考生弄清知識點的要求層次,加強主干知識的復習,重點突破第一輪復習后遺留的疑難漏點,這樣可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在備考中,應注重構建知識網絡,查漏補缺,回歸課本,規范答題,減少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