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者又拿出了另一張紙,說:“這是我在集市上常看到的一種游戲。”接著他介紹了游戲的玩法。
攤主面前擺著一張紙,上面寫滿數字和獎金:
參加的人不必交錢,告知正數(順時針方向)或是反數(逆時針方向)后,便可從攤主的整副撲克牌中任抽兩張。若抽得的兩張是司令,先獎6元,再重抽。將抽得兩張牌的點數和對應表上的數字為起點,按順數或逆數,數到和數的格子,最后依終止格標數,決定獎罰。如抽得7和k(k作13),點數和為20,若之前確定正數,就以20作起點順數,終止在“15”格內,便可根據表內預定的數字,獲獎1元。若之前確定反數的,則終止于“罰”格,將被罰3元。也有的規定:抽單數正數、抽雙數反數。
表面上看,表上共有26個格子,有25個格子是有獎的,只有一個“罰”格,獲獎的機會大著呢!而且又不用交參加費。萬一受罰,僅僅3元,可是獎額至少是1元,多的達6元。有這樣的便宜,何樂不為?
可是一旦參加了,才知道高額獎的機會實在太少,而“罰”字雖然只有一個,卻常常把你盯住!
許多人墜入其中,卻苦思不解,一而再,再而三地掏錢給攤主。不悔悟自己的無知,卻埋怨自己運氣不佳。
你們說,真是運氣不濟,還是數學開的玩笑呢?
解:其實,這是運用數學原理精心設計的表格。
表面上看,25個數字中,能得獎的,正反數共有26次機會,受罰的只有24次,得獎的次數高于受罰次數。但是若抽得兩張牌點數和是14,則不論正數、反數,均逃不脫受罰(若按單數正數,偶數反數,則幾乎均落入“罰”格)。挨罰一次是3元,得獎的只能得1元。三次得獎才抵上一次受罰。至于那些高額獎金根本就得不到。
至于抽牌得獎,其機會是極小極小的。因為全副撲克牌是54張,抽一張
所以抽兩張都是司令的機會是:
這就是說,連續抽近3000次,才有可能抽到一次是兩張司令。
所以參加這種游戲的人,不可能占到便宜,而擺攤設點的人,卻總是有利可圖